“这棵大榕树得有300多岁喽!就在去年,大家都还绕着它走,今年公园修好了,大家都喜欢围着它坐。”在金湖四路与云顶北路交界处、穆厝社入口,有一处名为“穆榕园”的“口袋公园”。公园的主角,正是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榕树。榕树“脚下”错落有致地栽种着绿植,周边还配有石墩和下棋桌。下午时分,73岁的丰时作和老伴坐在大榕树下,在树荫中享受惬意的午后时光。
丰老说,曾经的大榕树周围堆满了土坯垃圾,榕树的根部还从土中露出一大块,“看着可怜得很” 。但是,有一群“穿蓝制服的”和“管树的”“管街道的”人来过挺多次,情况随后渐渐好转。
近日,这群“穿蓝制服的”和“管树的”人又回来了。2020年以来,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在厦门市率先开展城市古树名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工作,通过“细心排查、虚心沟通、诚心引智、齐心共赢、同心为民”的工作方法,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辖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这天,“穿蓝制服的”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新宇、检察官王更儒,与“管树的”湖里区市政园林局相关负责人一起,对保护管理工作进行“回头看”。目之所及,辖区内的古树名木景观有了明显改善,各处可见人树和谐共生的美好景象。
回应群众期盼
开启专项监督守护公益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湖里区抢抓“岛内大提升”的重大战略机遇,加力加速推进旧村改造工作。放眼东部,一座宜居宜业、产城融合的新城正在崛起。湖里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融入大局,重点打击骗取拆迁款、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与此同时,也助力打造高颜值城区、守护人居环境,将关注的目光投向楼宇工地之间、人民群众身边的一抹抹绿意——
“辖区有古树名木遭到人为破坏!”接到群众反映的线索后,从2020年12月至今,湖里区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工作。
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观赏、科学价值和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在前期,检察干警们用3个月的时间10多次深入走访辖区内的建设工地、城中村、居民小区等地,实地调查辖区内50余株古树名木的生长状态及保护状况,发现保护不到位的问题确有存在。
湖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更儒和同事在走访时一一拍照取证,罗列了详细问题清单:部分古树的树基部堆积有大量建材物料或污物垃圾,部分古树四周电线随意牵拉围绕,部分古树树干被钉钉子作为支点或被用于搭棚,部分百年古树未依法悬挂标志或者保护牌破损……
“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湖里区从一个小渔村迅速发展,百年以上的古树见证了城区的不断成长,也承载了广大市民的乡愁和记忆。但是,城市的发展建设难免会影响到自然生态环境,许多古树名木的生存空间不断压缩、生存环境恶化。”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新宇介绍说,“这时,检察官应当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群众留住古树名木所承载的生态、景观、历史、人文价值。这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履职担当,也是‘为民办实事’的必然要求。”
2021年3月,针对有关部门对古树名木保护履职不到位的情形,湖里区人民检察院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将监管责任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均作为诉前建议对象,一并纳入公益保护的履职共同体,凝聚最大合力。
4月,郑新宇带队走访区市政园林局及辖区5个街道办事处,结合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沟通,摆证据讲事实,结合有关文件梳理权责清单。同时,依法送达了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联同协作,建立对城市古树名木的日常巡查、随机抽查机制,落实养护管理方案,加强宣传,共同推进辖区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工作。